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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等机构更名并变更法律责任承担单位的通知
来源:国家认监委 | 作者:广检集团 | 发布时间: 2017-04-29 | 48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认实函〔201739

 

国家认监委关于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广州)等机构更名并变更

法律责任承担单位的通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国家加工食品质检中心(广州)和国家皮革制品质检中心(广州)更名并变更依托单位的批复》(国
质检科函〔2017102号),同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更名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更名为国家皮革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并将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和国家皮革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变更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中心的主要检验产品、授权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不变,原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和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授权证书、资质认定证书自动作废。

 

 

 

 

国家认监委

 20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