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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常用试剂和耗材供应商库首批建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JJT-JZ-SJHC-2018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常用试剂和耗材供应商库首批建库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万/年;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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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采购预算 |
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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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化学试剂 |
1批 |
5家 |
人民币200万元/年 |
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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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
玻璃仪器及检测用器具 |
1批 |
5家 |
人民币10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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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五 |
气体 |
1批 |
3家 |
人民币50万元/年 |
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和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包组一供应商须同时具有:
1) 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与具有该证的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与广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备案证明复印件】;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包组三供应商须同时具有:
1) 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与具有该证的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bgs@gjgqt.com,经审定符合投标人要求后发予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包组一供应商须同时具有:
a) 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b)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与具有该证的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与广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备案证明复印件】;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包组三供应商须同时具有:
a) 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与具有该证的单位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与广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备案证明复印件】;
c) 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 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本包组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采购人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与采购联系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八、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招标费用,也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广检集团质量检测研究院所有。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 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701。
十、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jjt.cn/)上公布,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联系部门:广检集团质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邱先生
传真:020-8465590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
联系电话:020-84655906
邮编:510000
Email地址:bgs@gjgqt.com
发布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 5 月30日